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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问:“昨闻先生‘止至善’之教,已觉功夫有用力处,但与朱子‘格物’之训,思之终不能合。”

先生曰:“‘格物’是‘止至善’之功。既知‘至善’,即知‘格物’矣。”

爱曰:“昨以先生之教推之‘格物’之说,似亦见得大略。但朱子之训,其于《书》之‘精一’,《论语》之‘博约’〔1〕,《孟子》之‘尽心知性’〔2〕,皆有所证据,〔3〕以是未能释然。”

先生曰:“子夏笃信圣人,曾子反求诸己,〔4〕笃信固亦是,然不如反求之切。今既不得于心,安可狃于旧闻,不求是当!就如朱子亦尊信程子,至其不得于心处,亦何尝苟从?‘精一’、‘博约’、‘尽心’本自与吾说吻合,但未之思耳。朱子‘格物’之训,未免牵合附会,非其本旨。精是一之功,博是约之功,曰仁既明知行合一之说,此可一言而喻。‘尽心知性知天’是‘生知安行’事,‘存心养性事天’是‘学知利行’事,‘夭寿不贰,修身以俟’是‘困知勉行’事。朱子错训‘格物’,只为倒看了此意,以‘尽心知性’为‘物格知至’,〔5〕要初学便去做‘生知安行’事,如何做得!”

爱问:“‘尽心知性’何以为‘生知安行’?”

先生曰:“性是心之体,天是性之原,尽心即是尽性。惟天下至诚,为能尽其性,知天地之化育。〔6〕‘存心’〔7〕者,心有未尽也。‘知天’,如‘知州’、‘知县’之‘知’,是自己分上事,已与天为一。‘事天’如子之事父,臣之事君,须是恭敬奉承,然后能无失,尚与天为二,此便是圣贤之别。至于‘夭寿不贰’其心,乃是教学者一心为善,不可以穷通夭寿之故,便把为善的心变动了,只去修身以俟命,见得穷通夭寿有个命在,我亦不必以此动心。‘事天’虽与天为二,已自见得个天在面前;‘俟命’便是未曾见面,在此等候相似,此便是初学立心之始,有个困勉的意在。今却倒做了,所以使学者无下手处。”

爱曰:“昨闻先生之教,亦影影见得功夫须是如此,今闻此说,益无可疑。爱昨晓思‘格物’的‘物’字,即是‘事’字,皆从心上说。”

先生曰:“然。身之主宰便是心,心之所发便是意,意之本体便是知,意之所在便是物。〔8〕如意在于事亲,即事亲便是一物,意在于事君,即事君便是一物,意在于仁民、爱物,即仁民、爱物便是一物,意在于视、听、言、动,即视、听、言、动便是一物。所以某说无心外之理,无心外之物。《中庸》言‘不诚无物’〔9〕,《大学》‘明明德’之功,只是个‘诚意’。‘诚意’之功,只是个‘格物’。”

📝 注疏

〔1〕 《论语·雍也篇》云:“子曰:‘君子博学于文,约之以礼,亦可以弗畔矣夫。’”(第二十五章)又《论语·子罕篇》云:“颜渊曰:‘夫子循循然善诱人,博我以文,约我以礼。’”(第十章)
〔2〕 《孟子·尽心篇上》云:“尽其心者,知其性也;知其性则知天矣。”(第一章)
〔3〕 朱熹从格物穷理的观点解释“精一”说:“‘人心惟危,道心惟微,惟精惟一,允执厥中。’程子曰:‘人心,人欲,故危殆。道心,天理,故精微。’惟精以致之,惟一以守之,如此方能执中。此言尽之矣。惟精者,精审之而勿杂也。惟一者,有首有尾专一也。”(《朱子语类》卷七十八)

朱熹引侯仲良的《论语说》从格物的观点注解“博约”说:“博我以文,致知格物也。约我以礼,克己复礼也。”(《论语集注·子罕篇》第十章)

朱熹从格物的观点注解“尽心知性”曰:“以大学之序言之,知性则物格之谓,尽心则知至之谓也。”(《孟子集注·尽心篇上》第一章)
〔4〕 见朱熹《孟子集注·公孙丑篇上》第二章。
〔5〕 《孟子·尽心篇上》云:“尽其心者,知其性也,知其性则知天矣。存其心,养其性,所以事天也。夭寿不贰,修身以俟之,所以立命也。”(第一章)

《中庸》云:“或生而知之,或学而知之,或困而知之,及其知之,一也。或安而行之,或利而行之,或勉强而行之,及其成功一,也。”(第二十章)

朱熹注解《孟子》上述“尽其心者,……所以立命也。”曰:“尽心知性而知天,所以造其理也。存心养性以事天,所以履其事也。不知其理,固不能履其事,然徒造其理而不履其事,则亦无以有诸己矣。知天而不以夭寿贰其心,智之尽也。事天而能修身以俟死,仁之至也。智有不尽,固不知所以为仁,然智而不仁,则亦流荡不法,而不足以为智矣。”这个注解与王守仁用《中庸》的思想来解释,并不相同。王守仁批评朱“要初学便去做‘生知安行’事,如何做得?”与朱的思想并不完全相应,此处只宜从王守仁阐述自己思想的角度理解之。
〔6〕 语本《中庸》:“唯天下至诚,为能尽其性;能尽其性,则能尽人之性;能尽人之性,则能尽物之性;能尽物之性,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;可以赞天地之化育,则可以与天地参矣。”(第二十二章)
〔7〕 存心:言心尚未尽而后有待于存,已尽则不用存了。
〔8〕 王守仁此处所谓“意之所在便是物”,系从狭义而言。下文“理一而已,……以其明觉之感应而言,则谓之物”(第170条),则从广义而言。
〔9〕 见《中庸》第二十五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