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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15

陆澄〔1〕问:“主一〔2〕之功,如读书则一心在读书上,接客则一心在接客上,可以为主一乎?”

先生曰:“好色则一心在好色上,好货则一心在好货上,可以为主一乎?是所谓逐物,非主一也。主一是专主一个天理。”〔3〕

📝 注疏

〔1〕 陆澄,字原静,一字清伯,归安(今浙江吴兴)人。正德十二年(1517)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嘉靖时,议大礼不合,罢归,后悔前议之非,上疏自讼,帝恶其反复,遂斥不用。时有议守仁之学者,陆欲上疏抗辨,守仁闻而止之。参见《明儒学案》卷十四。
〔2〕 语本程颐所说:“所谓敬者,主一之谓敬。所谓一者,无适之谓一。且欲涵泳主一之义,一则无二、三矣。”(《二程集·遗书》卷十五)
〔3〕 南本、闾东本,此条前尚有一条:“先生曰:‘持志如心痛。一心在痛上,岂有功夫说闲话,管闲事。’”《全书》本载此条于第24条与第25条之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