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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73

问:“志至气次。”〔1〕

先生曰:“志之所至,气亦至焉之谓,非极至、次贰之谓。〔2〕‘持其志’,则养气在其中;‘无暴其气’,则亦持其志矣。孟子救告子之偏,故如此夹持说。”

📝 注疏

〔1〕 《孟子·公孙丑篇上》云:“夫志,气之帅也;气,体之充也。夫志至焉,气次焉,故曰,持其志,无暴其气。”(第二章)
〔2〕 朱熹的第二章注云:“若论其极,则志固心之所之,而为气之将帅。然气亦人之所以充满于身而为志之卒徒者也。故志固为至极,而气即次之。”王守仁不同意朱熹此注以志为极至而气为次贰。